山东统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复合包装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9月20日,山东统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东平县组织召开了复合包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山东统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检测中心、环评单位-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东平县环保局参加会议,同步开展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组听取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对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整改意见。会后建设单位积极进行了整改,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对验收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已满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验收组给出的验收意见如下: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东平县经济开发区山东长宇镀铝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19555.33平方米。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1万元,主要建设印刷复合包装生产线2条,配备为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等生产设备,以BOPP膜、VMCPP膜为原料,采用制版(外协)、凹版印刷、烘干、收卷、复合、烘干、熟化、分切、包装等工艺,年产印刷复合包装制品5400万米。
项目未批先建,已被东平县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处。公司委托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东平县环保局以东环报告表【2018】32号文予以批复。2018年1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完成整改进行调试。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和现场核查,1台无溶剂复合机改为备用,其他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东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调墨、印刷、洗板、烘干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由“碳纤维棉吸附+低温等离子+UV光解+碳纤维棉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未被集气罩收集的乙醇、VOCs,在车间内通过强制排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印刷机、复合机、分切机、空压机、风机,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减震降噪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废品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纤维棉、废油墨抹布(含沾染油墨的废膜及废油墨渣)、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及废UV灯管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德州正朔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东平县环保局备案,备案号为:370923-2018-101-L。厂内修建了事故水池,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对车间地面、事故池、污水管网、危废间等采取了防渗措施。
6、卫生防护距离
环评文件设定的生产车间和危废暂存间100m卫生防护距离为内没有村庄、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三、验收监测结果
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检测中心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86%,生产设备、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废气
印刷工艺排气筒有组织废气2天6次监测,乙醇未检出,苯排放浓度最大为0.018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0031kg/h,甲苯排放浓度最大为0.031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0051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为0.010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0017kg/h,VOCs排放浓度最大为4.80mg/m3,排放速率最大为0.078kg/h,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的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2天8次监测,VOCs监测结果最大值为0.300mg/m3,甲苯浓度最大值为3.6×10-3mg/m3,苯、二甲苯和乙醇均为未检出,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标准要求。
2、噪声
在厂界四周界外1米布设4个监测点位,昼夜间各监测1 次,监测2天,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1.9dB(A)~55.8dB(A)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46.0dB(A)~54.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标准。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四、验收结论
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工作建议
1、根据验收组意见修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相关内容,
2、验收合格5日内,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向东平县环保局报送项目竣工验收材料;
3、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危废暂存间,建立管理制度、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